资金科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机构简介 > 资金科 > 正文

财务处资金科工作职责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4年03月27日 00:00 点击次数:[]

一、根据人事处提供的相关文件,负责及时变更并计算发放各单位各类人员的工资、绩效、津贴、课时费、相关福利及各种费用等。

二、建立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,建立工资信息个人台账,编制各类人员信息报表及时上报财政部门。

三、严格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按月计算并向税务部门缴纳个人所得税、增值税、房产税、水利建设基金,教育费附加,土地使用税,印花税,城市维护建设税等。

四、负责购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登记管理,负责日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,按月编报各种税务报表并及时进行纳税申报,并负责税务报表的月报、季报及年报等工作。

五、负责办理地税、国税税务登记及变更等有关事项及每年的年检工作,配合完成税务部门安排的各种检查以及其他工作。

六、根据财政及物价部门的政策规定,完成学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报批及收费政策的宣传。

七、按照教务处及学生处的文件依据,调整变更学生信息,负责学费、住宿费及代办费用的收缴,奖学金、助学金、贷款、学费减免款发放工作,处理学生的收费、退费、退学、休学及留级情况,负责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。

八、正确理解财政及物价部门的各种政策规定,做好“收支两条线”工作,并定期自查学费收费中执行收费政策和规定情况,将自查结果上报。

九、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登记、缴存、变更、转移、支取、年审等相关管理工作。

十、负责医疗保险的登记、上缴、变更、管理、自查、年审等相关管理工作。

十一、根据资产部门的要求和授权范围,根据对资产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,负责财务处固定资产的定期清查盘点工作,并负责填报固定资产报表,做好数据统计、汇总工作。

十二、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务。

上一条:工资管理岗位职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