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资料下载 > 正文
各院、系
根据《西安医学院学费收缴管理办法》,2016年9月前到各医院实习、见习学生,4月20日前将纸制和电子文件报财务处资金科,纸制文件需院、系和教务处学籍科盖章,并请各院、系督促本部门学生6月15日前及时缴清学费,并认真做好学生在银行缴费的宣传和引导工作。凡未缴纳学费者,不得下点实习、见习。
附:《2016年院系实习、见习班级名单》
《2016-2017学年实习、见习学生名单》
注:以上报表请在财务网站下载
财务处
2016年4月6日
2016-2017学年院系级班级名单下载
上一条:银行开户行代码 下一条:西安医学院票据领用单